「小千,你該不會愛上對方了吧?」大叔說。
「小千,你該不會愛上對方了吧?」
「小千,你該不會愛上對方了吧?」
「小千,你該不會愛上對方了吧?」
「沒這回事,老伯,你不要亂說。」千冬歲抬頭露出燦爛的笑容。
“老伯”被打擊縮回位置上默默喝酒,而千冬歲的心跳久久還回不到正常的頻率。
大家好,我是阿魂。很久沒發文了,沒想到現在發文是發這種澄清文XD
首先要先說明為什麼我會發出這篇澄清文,
以及為什麼我不僅把澄清文貼在自己的BLOG裡,也貼在鮮網專欄中。
本來撿到假髮歸還失物對我而言也不是什麼需要公開討論的事情,
但是既然失主在K島這種公開匿名的討論區上已經指名道姓,用語幾乎等同於指責我們竊盜,對我而言已經構成相當嚴重的指控,我當然必須作出回應。這件事情不會因為失主把東西拿回去了,或者是在K島上那則帖子沉到下面去,他說的那些話就通通不用算數。
不論失主已經拿回東西,或者K島上那則帖子沉到下面去,沒有人再點入,但在它貼出來時,就已經有我所無法特定的人看過了,甚至就算事後失主將帖子撤下,那些指控已經形成,已經有人看過,對我的傷害就已經造成。
對一些人而言,大概覺得東西已經歸還,事情就已經落幕,
但對那些的指控,在我做出回應前,我並不認為應該就讓事情這麼過去。
阿貓在接下來的回應中說過:「我不知道有誰看到了這一篇,所以也無法向人一個個解釋,但是我不希望喜歡的人、喜歡我的人覺得我會做出這麼糟糕的事,就算我解釋過還是不能接受我的作法,但我想至少要稍微解釋我為什麼這麼做。」
這也是我想要發出澄清文的原因。
至於為什麼會把文章發在自己的專欄,因為那是我與認識我的讀者溝通最大的管道。
我希望認識我的讀者,如果剛好也看到K島上的言論,能夠看到我的說法。
我覺得對於這些幾乎已經是在指責我們竊盜的指控,必須要嚴正回應。
先別說對方已經在公開的論壇上指控了,就算這次失主只是發表在私人的日記上,這種嚴厲的指控我都覺得我必須對認識我的讀者說明清楚!
我也很想讓專欄就是單純發文討論的地方,但是在對方已經先在公開討論區做出嚴重的指控時,就澄清的效果而言,發在專欄上,我覺得沒有不妥之處。
對方已經在公開場域(我指的是公開的網路)做出如此指控,
就我的立場而言,只希望能夠將澄清的效果放到最大。
感謝大家看完很落落長的前言,請大家往下點開看更落落長的澄清內容XD
首先要先說明為什麼我會發出這篇澄清文,
以及為什麼我不僅把澄清文貼在自己的BLOG裡,也貼在鮮網專欄中。
本來撿到假髮歸還失物對我而言也不是什麼需要公開討論的事情,
但是既然失主在K島這種公開匿名的討論區上已經指名道姓,用語幾乎等同於指責我們竊盜,對我而言已經構成相當嚴重的指控,我當然必須作出回應。這件事情不會因為失主把東西拿回去了,或者是在K島上那則帖子沉到下面去,他說的那些話就通通不用算數。
不論失主已經拿回東西,或者K島上那則帖子沉到下面去,沒有人再點入,但在它貼出來時,就已經有我所無法特定的人看過了,甚至就算事後失主將帖子撤下,那些指控已經形成,已經有人看過,對我的傷害就已經造成。
對一些人而言,大概覺得東西已經歸還,事情就已經落幕,
但對那些的指控,在我做出回應前,我並不認為應該就讓事情這麼過去。
阿貓在接下來的回應中說過:「我不知道有誰看到了這一篇,所以也無法向人一個個解釋,但是我不希望喜歡的人、喜歡我的人覺得我會做出這麼糟糕的事,就算我解釋過還是不能接受我的作法,但我想至少要稍微解釋我為什麼這麼做。」
這也是我想要發出澄清文的原因。
至於為什麼會把文章發在自己的專欄,因為那是我與認識我的讀者溝通最大的管道。
我希望認識我的讀者,如果剛好也看到K島上的言論,能夠看到我的說法。
我覺得對於這些幾乎已經是在指責我們竊盜的指控,必須要嚴正回應。
先別說對方已經在公開的論壇上指控了,就算這次失主只是發表在私人的日記上,這種嚴厲的指控我都覺得我必須對認識我的讀者說明清楚!
我也很想讓專欄就是單純發文討論的地方,但是在對方已經先在公開討論區做出嚴重的指控時,就澄清的效果而言,發在專欄上,我覺得沒有不妥之處。
對方已經在公開場域(我指的是公開的網路)做出如此指控,
就我的立場而言,只希望能夠將澄清的效果放到最大。
感謝大家看完很落落長的前言,請大家往下點開看更落落長的澄清內容XD
我自己寫不出SPN的同人文章,
這次很高興能在Candy Jay論壇的活動上幫到忙:)
SPN的寄售本有兩本,新刊小說合本《Unfulfilled Lust》及Kido的舊刊漫畫本《Whisper》。
總覺得CWT26的攤位上越來越熱鬧了
書籍資訊請往下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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